炎陵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持续擦亮“人民调解建在组上”工作品牌

时间:2024-05-09 00:00:00    来源: 株洲市司法局     来源截图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乡融合不断深入,农村利益诉求更加多元。炎陵县司法局主动顺应基层矛盾纠纷的新变化,2020年开始探索实践“人民调解建在组上”工作法。近年来,炎陵县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率逐年提升,呈现出“矛盾少、秩序好、民风正、大局稳”的良好态势。“人民调解建在组上”典型经验获全国推介,在中央政法委和省委政法委召开的相关会议上作典型经验发言。

炎陵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持续擦亮“人民调解建在组上”工作品牌

▲在炎陵县水口镇水口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庭内,调解员帮助老百姓达成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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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三精”保障,夯实调解基础

(一)精准选人,建强人民调解队伍。坚持有品行、有公德、有威望、有见识、有热情、有能力的“六有”标准选优配强人民调解员。全县共有人民调解员1998名,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213名,“五老乡贤”担任组级人民调解员共1442名,将人民调解的触角延伸到最基层。

(二)精准规划,健全人民调解阵地。加强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全县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实现100%全覆盖。并先后投入50余万元,对全县156个调委会进行规范化建设,确保达到“五落实”“六统一”的基本要求,建立“和事佬”人民调解室12个。

(三)精准指导,提升人民调解水平。聘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律师、各行业优秀人才组建调解专家库,定期开展庭调观摩、案例研讨、阳光调解技能比武等活动,加强业务指导,为人民调解员提供智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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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三优”培育,提升调解实效

(一)优化奖补措施,落实“以奖代补”政策。出台《炎陵县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管理办法》,根据矛盾纠纷的数量、难易程度、社会影响以及调解的规范化程度等,对成功调解的纠纷给予奖补。

(二)优化考核机制,促进调解工作规范。健全人民调解考评体系,细化责任清单,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平安建设、法治政府建设等考核内容,印发《炎陵县“人民调解建在组上”示范点创建工作方案》和《炎陵县“人民调解建在组上”示范点和优秀人民调解员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向县财政积极争取工作经费。

(三)优化示范评选,开展表彰奖励活动。建立工作长效机制,开展“双优工程”评选活动,表彰一批“优秀人民调解组织”“优秀人民调解员”和“人民调解建在组上”示范点,2023年共评选“人民调解建在组上”示范点1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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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三力”融合,扩大调解影响

(一)注重宣传推广,增强调解服务“渗透力”。开展“民间纠纷找调解·有法有据促和谐”、新时代“枫桥经验”宣传推广活动,组织人民调解员走进商铺、田间地头,并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摊位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推广“人民调解建在组上”及人民调解的适用范畴和优势,让群众进一步了解、信任和选择人民调解工作。

(二)丰富培训形式,增强调解组织“公信力”。落实县、乡两级培训责任,举办人民调解员培训班,通过集中授课、案例评析、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律政策、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调解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切实增强人民调解员化解纠纷、普法宣传、维护稳定的技能和水平。

(三)打造调解品牌,增强基层治理“推动力”。以品牌打造为引擎,不断优化“人民调解建在组上”工作法,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建在组上”品牌的引领和号召作用,提升人民调解质效,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人民调解建在组上”工作法入选中央政法委研讨班论文集,水口村调委会先后获评“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湖南省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水西村获评“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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