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完善“三精”保障,夯实调解基础
(一)精准选人,建强人民调解队伍。坚持有品行、有公德、有威望、有见识、有热情、有能力的“六有”标准选优配强人民调解员。全县共有人民调解员1998名,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213名,“五老乡贤”担任组级人民调解员共1442名,将人民调解的触角延伸到最基层。
(二)精准规划,健全人民调解阵地。加强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全县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实现100%全覆盖。并先后投入50余万元,对全县156个调委会进行规范化建设,确保达到“五落实”“六统一”的基本要求,建立“和事佬”人民调解室12个。
(三)精准指导,提升人民调解水平。聘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律师、各行业优秀人才组建调解专家库,定期开展庭调观摩、案例研讨、阳光调解技能比武等活动,加强业务指导,为人民调解员提供智力支撑。
2 加强“三优”培育,提升调解实效
(一)优化奖补措施,落实“以奖代补”政策。出台《炎陵县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管理办法》,根据矛盾纠纷的数量、难易程度、社会影响以及调解的规范化程度等,对成功调解的纠纷给予奖补。
(二)优化考核机制,促进调解工作规范。健全人民调解考评体系,细化责任清单,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平安建设、法治政府建设等考核内容,印发《炎陵县“人民调解建在组上”示范点创建工作方案》和《炎陵县“人民调解建在组上”示范点和优秀人民调解员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向县财政积极争取工作经费。
(三)优化示范评选,开展表彰奖励活动。建立工作长效机制,开展“双优工程”评选活动,表彰一批“优秀人民调解组织”“优秀人民调解员”和“人民调解建在组上”示范点,2023年共评选“人民调解建在组上”示范点10个。
3 聚焦“三力”融合,扩大调解影响
(二)丰富培训形式,增强调解组织“公信力”。落实县、乡两级培训责任,举办人民调解员培训班,通过集中授课、案例评析、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律政策、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调解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切实增强人民调解员化解纠纷、普法宣传、维护稳定的技能和水平。
(三)打造调解品牌,增强基层治理“推动力”。以品牌打造为引擎,不断优化“人民调解建在组上”工作法,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建在组上”品牌的引领和号召作用,提升人民调解质效,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人民调解建在组上”工作法入选中央政法委研讨班论文集,水口村调委会先后获评“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湖南省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水西村获评“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