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调研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

时间:2024-04-07 00:00:00    来源: 株洲市司法局     来源截图

3月26日至27日,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曹跃良一行先后深入炎陵县司法局鹿原司法所、沔渡司法所和茶陵县司法局界首司法所、虎踞司法所等地调研指导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并联合市律师协会向联点司法所捐赠了一批法治图书。

曹跃良一行通过实地察看、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等方式,重点察看了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等情况,详细了解了司法所组织队伍、业务工作、规范化建设工作推进等情况,仔细询问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认真听取了司法所工作人员意见和建议,并对上次调研联点的鹿原司法所反映的实际困难进行了现场解决。

曹跃良对两地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

曹跃良强调,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司法所作为司法行政机关的最基层单位,是县一级司法局的派出机构,是重要的基层法治工作机构,是基层政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县市区司法局要高度重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主动加强与党委政府汇报,争取重视支持,整合政策资源,发挥职能优势,保障好司法所业务用房和人员力量。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分类指导。去年按照辖区人口规模、经济发展状况、工作任务情况,对全市所有司法所进行了分类,要采取分类施策、分级负责、分年度定目标任务的方式,切实加强督导调度,整体推进,确保今年全市中心司法所、重点司法所全面达标,示范司法所全覆盖。三是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在量的方面,要进一步保障人员力量,探索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壮大人员队伍力量。在质的方面,要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结合十一项职能中的基层法治建设职能,采取岗前培训、日常培训、岗位练兵等方式加强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司法所队伍履职能力和水平。四是要进一步全面规范履职。对照《全国司法所工作规范》,全面梳理司法所工作职责,逐项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要求,新的职能要做到从无到有,原有的职能要做到由好到优,全面履行好机构改革后司法所承担的新职能职责,充分发挥好司法所职能作用,维护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五是要进一步加强总结宣传。要及时总结提炼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发现和培育司法为民品牌和先进人物,挖掘典型案例,多渠道、多形式做好宣传工作,积极落实株洲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提出的“一县一品牌、一所一亮点”工作思路,大力推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新举措、新成效,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社会影响力和群众满意度。

在炎陵县司法局鹿原司法所,市律师协会根据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村民等提供的书目意向,向司法所捐赠了价值3万余元的法治类图书300余本,书籍内容丰富,涉及面广,涵盖了宪法、民法典、行政法等法律。

市司法局副局长、二级调研员夏剑参加调研,炎陵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董智,炎陵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谷兢兢,茶陵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唐杰,茶陵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朝阳,市律师协会会长张如泉等分别陪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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