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

时间:2024-03-28 17:34:58    来源: 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近年来,石峰区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及粮食生产工作,各街道、村担负起主体责任,各部门全力协作配合,认真按照市里统一部署,统筹推进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在推进粮食生产过程中,保障种粮农民收益是重中之重,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农民种粮积极性不高。种粮收益较低而成本越来越高,相比种植花木、草皮等其他作物,水稻种植经济效益不高。近年,国家增加了对粮食生产的投入和补贴,农户的种粮收益得到了提高。根据调查估算,我区水稻种植成本平均总投入700元/亩,总产出1050元/亩,平均亩收益350元/亩。通过分析各项投入、产出费用,可以看出农户种粮收益较以前大有提高,农民对粮食生产的投入也在增加,收益提高的主要原因是国家对粮食生产加大了耕地地力补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及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等,使生产成本下降,每亩补贴平均达到170元,但这种估算未计算农民的劳动力成本,仍存在着投入费用偏高问题。加之我区近十年没有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部分地方没有实行节水灌溉,造成水肥投入费用偏高,机耕费用较大,有机肥施用面积小,秸杆综合利用率低,化肥使用成本高。二是农村劳动力缺乏。受地理位置、产业发展影响,我区涉农社区、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都进城务工创业,留下来的劳动力年龄偏大,劳动能力较弱,从事粮食生产的劳动力严重不足。三是水利灌溉保障不足。因为园区开发、项目及基础设施建设等原因,一些原来灌溉的农业水系遭到破坏,达不到耕种农作物所需条件,再加上天气原因,导致缺乏农业用水,耕种困难。

工作建议:一是鼓励土地流转充分发挥镇街靠近城区的优势,引导农民集中土地资源,积极发展生态农业、观光农业、高效农业和科技农业;依据各乡镇产业特色,引导农户向龙头企业、种养大户和专业合作社有偿转让土地经营权,壮大特色产业规模;积极鼓励外出务工又不愿放弃土地的农民,采取各种形式依法把承包地流转到种养规模大户手中。流转形式可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合作和委托流转等形式。同时,积极引导同村农户以互换形式加快土地集中,改变目前土地布局过小、过散问题,切实提高种植效率和效益。二是严格耕地监管,遏制耕地抛荒。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坚持把治理耕地抛荒作为粮食生产的重要环节,采取集中流转、代耕代种等方式推动抛荒耕地复耕复种。三是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完善机耕道、排灌沟渠和其他水利设施,对原来灌溉的农业水系等基础设施遭到破坏的予以政策、资金倾斜,采取“一事一议”项目操作模式进行奖补,解决好村级小型农田水利、粮食生产配套基础设施等建设。四是落实惠农补贴政策。严格规范惠农补贴资金管理,提升种粮农民收益保障,鼓励农户积极种粮。目前,中央五项惠农补贴资金,棉花补贴资金我区一直没有,粮食适度规模补贴资金今年已经取消,其他三项耕地地力补贴(95元每亩)、稻谷目标价格补贴(25元每亩)、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约50元每亩)的惠农补贴政策,要用好用活,落实“种地得补贴、不种地不得补贴”原则,提升农户种粮积极性,确保完成粮食生产任务。五是抓好农药、化肥减量及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农药、化肥减量要科学用药施肥,实现农药化肥减量控害,节本增效,保障农业生产平安、农产品质量平安。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在优先保护区、安全利用区要发挥粮食功能区作用,优先发展粮食作物。重点强调的是,在严格管控区,要坚决退出水稻生产,改种旱粮等其他农作物,因地制宜,调整种植结构,做到“应种尽种、多作多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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