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重点排查,做好源头预防 02 高效化解,做实调处工作
规范调解工作流程,整合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力量,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以村、社区为基本单元,融合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实行联调联办机制,做到各类矛盾隐患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解决,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2023年12月份以来,共化解矛盾纠纷2074件。一是坚持“属地管理、归口分流”制度。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要求,对发生在各乡镇、街道等范围内的矛盾纠纷,由当地党委、政府负责解决;对跨地区、跨部门、跨系统的,由上一级党委、政府或主管部门牵头,协调解决。二是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制度。在党委领导和政府主导下,由各级平安办组织协调,有效整合资源和力量,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密切配合,推动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三是坚持“及时介入、限期办理”原则。各级各类调委会掌握到矛盾纠纷信息后,第一时间介入调解,根据矛盾纠纷的难易程度、涉及人数等因素,合理确定好限期办理时间,并建立清晰完整的工作台账,对确实无法成功调解或者可能引发重大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公安部门报告,在坚持“调解优先”原则的基础上,注重引导当事人走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合法程序,实现矛盾纠纷的法治化化解。四是坚持“重在基层、源头治理”原则。化解矛盾纠纷以基层调解为重点,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注重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作用,坚持抓早、抓小,筑牢基层“第一道防线”,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03 加强宣传,营造法治氛围 04 规范值守,强化应急处置
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在“两节”“两会”特护期间,各县市区司法局严格实行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确保通讯畅通,每天向市司法局值班室报告。实行“5 2”值班和“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制度,遇到突发情况及时上报,并全程跟进处置情况,确保矛盾纠纷的早发现、早调处、早化解,坚决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风险,坚决防止民事纠纷演变成刑事案件,坚决防止小案子演变成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