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1月30日晚,根据群众举报,石峰区公安分局联合石峰区应急管理局,对辖区白石港附近某商店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查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246件。公安机关当即控制2名当事人,经连夜审查,得知该团伙另有2处非法储存点,公安、应急工作人员连夜赴现场,对现场予以查处封存。截止2月1日,执法人员从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仓库共查获各类烟花爆竹共计4000余件,并依法予以扣押,待进一步研究可行方案再作处理。2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三、1月30日,天元区交通运输局、天元交警大队、属地公安派出所等部门联合开展春运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在天元区王家坪查获一辆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面包车。经查,该车辆非危爆品专用运输车辆,未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公安、交警等部门依法对涉案车辆及非法产品予以查扣,涉案人被行政拘留并没收其违法所得。


四、1月31日,根据群众举报,芦淞区枫溪街道辖区存在非法储存点,存在安全隐患。芦淞区应急管理局立即联合公安、检察院、消防救援大队、枫溪街道执法人员赶赴现场。现场查获民房内存放有大量烟花爆竹,经清点各型烟花爆竹共计716箱。查获的烟花爆竹已由危爆车安全转运至烟花仓库,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置中。


五、2月2日,攸县应急管理局、攸县公安局联星派出所、联星街道应急办联合执法,对辖区湘东大市场民房进行摸排,现场查处两处非法仓储窝点,查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156件。执法人员将非法存储的产品转移至安全仓库,目前两起案件已移送至公安机关正在由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




七、2月3月,芦淞区应急管理局联合白关镇、白关派出所,对白关镇辖区一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仓库进行查处。现场查获各型烟花爆竹127件,执法人员已安排危爆车安全转运至仓库。案件正进一步调查处置中。


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此,我们再次呼吁广大市民朋友们,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从事非法违法行为。广大市民如发现相关非法违法行为,请拨打“12350”举报。一经查实,将奖励举报人500-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