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株洲市公安局、株洲市信访局关于开展公安领域集中接访的公告

时间:2023-11-27 16:50:41    来源: 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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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株洲市公安局、株洲市信访局关于开展公安领域集中接访的公告





三、接访有关事项
1.信访人应在2023年11月28日(周二)-2023年12月2日(周六)通过电话咨询预约登记,也可以通过信访邮箱预约登记。
2.信访人应当如实填写《公开接访预约登记表》。
3.信访人应遵守信访秩序,听从接待人员的安排。
4.多人反映同一意见、建议和要求的,应按照《信访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推选出代表反映有关诉求,代表人数不超过5人。
5.当天接访时间段内,根据反馈的具体接访时间,已经预约登记的信访人凭身份证经工作人员核对后入场;没有预约登记的信访人,先到登记咨询处登记,由登记咨询处另行安排接访形式和时间。
附:公开接访预约登记表

株洲市公安局
株洲市信访局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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