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深化供销社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督查组来我社督查工作

时间:2023-10-13 00:00:00    来源: 株洲市供销社联合社     来源截图

           10月10日下午,省深化供销社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督查组,省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正处长级副主任黎瑞一行来我社督查专项整治工作。

省深化供销社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督查组来我社督查工作

市供销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彭小中和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刘蕾分别代表市社党组和市纪委专治办作了汇报。自全省供销社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纪委监委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市社党组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实行逐个分析研究,落实责任,建立“一企一策”整改机制。经过近5个月的共同努力,目前查摆出来的58个问题,已整改33个,正在整改25个,整改完成率57%,尤其是重点解决了金都综合楼部分违章建筑拆除,资产公司担保借贷等历史遗留问题,启动了对社有资产收益流失的法律追查,强化了制度建设,明确了职责分工,取得良好成效。

黎瑞副主任对我社整治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在市纪委监委的指导下,市供销社党组也整治了不少问题,工作开展得比较扎实,查摆了不少问题,取得一定成效。市纪委监委的督促督导工作既站在高处,进行了全面部署,也抓住了病处,查清了底数,同时也落在了细处,干在了实处。对于下阶段工作,黎主任指出一是要紧抓不放,确保取得实效。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新官要理旧账,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全面清理供销社系统存在的沉珂积弊、顽瘴痼疾。二要严明纪律,构建长效机制。要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严格执行省纪委监委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省社专项整治十条措施,加快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使社有企业和资产管理工作有章可循。三要科学民主,提高决策水平。对社有企业投资、资产处置等工作,要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工作运行机制。四要强化担当,从严内部管理。要加强对系统社有企业的监管和指导力度,理顺社机关和社属企业的关系,明确权责边界,打造一支供销铁军。

市社党组成员、监事会主任曾文飞,市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主任班涛,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商务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苏晓琴,市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邹金成 ,市社二级调研员王清楚及相关人员参加了座谈会。(监督审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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