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株洲市生态环境局炎陵分局联合县检察院、县农业农村局、县森林公安局、水口镇政府等单位分别在洣水、沔水等河段水域开展河流生物多样性、水环境改善增殖放流活动。

此次放流的鱼类主要有草鱼、鲢鱼、鳙鱼等滤食性鱼类,共计200余万尾。通过活动,不但增强水体的自净能力,恢复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水域生态环境、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而且还以现场活动的方式对流域内群众进行一次生动的法治教育,提升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长期以来,炎陵县立足新时代环境保护职能,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严格落实生态保护工作协作机制,进一步推动社会层面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的法治共识,用实际行动守护好炎陵的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