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解读

时间:2023-07-20 00:00:00    来源: 株洲市教育局     来源截图


近日,根据《2023年湖南省国家开发银行开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公告》,株洲市各县市区学生资助部门正式启动2023年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工作,预计至9月30日结束。

一、政策介绍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概念及用途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高等教育阶段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含预科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覆盖所有教育部门认可的高校、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培养单位(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参加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等非全日制学生以及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不能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借款学生必须有共同借款人,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二)贷款额度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就学期间每年可自行决定是否申贷,不会自动续贷。

(三)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由学生自行选择,不能超过“剩余在校时间 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生源地贷款不得延长合同年限,请借款学生根据自身升学情况选择合适的贷款期限。

(四)贷款利率及贴息政策

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国家财政补贴。继续攻读更高学位的借款学生,需持书面证明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还款计划变更和就学信息变更,可以继续在就读期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贷款到期日期不变。学生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按年度偿还利息,在5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如学生毕业后剩余还软期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内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毕业后第六年开始按年度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毕业当年为第一年)。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30个基点(即LPR5Y-0*********.cn),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签字后,按系统提示上传申贷材料。所在高中未进行预申请的学生还要打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困难学生认定表》)并填报。网上申报后,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各自的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非大一或研一新生应为学生证原件或教育部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申请表》、《困难学生认定表》,前往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办理。首贷办理还需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现场拍照完成身份认证。县资助中心对贷款材料审查通过后,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签署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县资助中心为学生打印加盖电子公章的《受理证明》和《借款合同》,学生持《受理证明》赴高校资助中心,于10月10日前录入回执。《借款合同》待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审批通过后正式生效。

(四)续贷学生办理程序

续贷学生可以在线远程办理,也可以现场办理。现场办理需先做网上申请,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一方持身份证和《申请表》到现场办理。远程续贷时,借款学生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完成身份认证后,直接线上签订续贷合同,待县资助中心完成贷款审查后,学生收到回执验证码短信,再次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看并打印电子合同和贷款《受理证明》,返校后将《受理证明》交予高校完成回执录入。

确认提交申请信息办理续贷时,需要变更身份信息和关键就学信息的、需要新增共同借款人的,仍须携带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办理。

(五)贷款发放与支付:由第三方代理机构对借款学生进行实名认证并统一开立个人账户。第三方代理机构将在国家开发银行统一规划的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就读高校的银行账户。学生可以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进度。

四、特别提醒

(一)借款学生应认真阅读借款合同,切实履行借款学生各项义务。

(二)如国家相关政策发生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已办理相关贷款手续的,按原政策执行。

(三)国家开发银行及各级资助中心有权不经借款学生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和使用借款学生个人信息以及借款学生贷款违约信息。

(四)借款学生个人信息和借款学生贷款违约信息将被录入全国联网的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不良信用记录将会给个人未来的生活、工作产生深远影响。

(五)借款学生应在还款后及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还款结果,防止出现问题。

(六)如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联系电话、就业信息、住址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请务必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更新。

(七)如借款学生的高校名称、入学年份、学制、毕业年份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或学籍信息发生异动(升学、休学、退学等),请务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及时前往办理贷款的县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与还款计划变更。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咨询热线:95593

株洲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咨询电话:0731-22663761

渌口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咨询电话:0731-27286809

攸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咨询电话:0731-24215227

茶陵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咨询电话:0731-22063838

炎陵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咨询电话:0731-26220832

醴陵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咨询电话:0731-23250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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