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深化信访制度改革、实现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条例》实施一周年之际,全市各地深入开展《条例》学习宣传活动,全方位、多角度宣传解读,提高《条例》知晓率,营造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浓厚氛围,不断推动《条例》落地落实。
天元区

5月31日,芦淞区信访局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前坪开展《条例》颁布一周年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悬挂条幅,展示宣传展板,发放《条例》手册等方式,向前来群众普及信访知识。同时现场工作人员还针对群众关心的信访程序、信访受理等问题,进行深入浅出、耐心细致的讲解,全方位、多角度解读《条例》,积极引导群众依法、有序、文明信访。
(来源:天元区、荷塘区、醴陵市、炎陵县、攸县、茶陵县、渌口区、石峰区、芦淞区信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