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教育局关于印发《攸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时间:2023-05-24 09:23:01    来源: 攸县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各学校:

现将《攸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攸县教育局

                                  2023年5月9日







攸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2023-2025年)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以及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优我县教育质量,深入推进我县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特制定《攸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一、行动目标

建立健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完善工作督导评价体系;2025年,全县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学校比例达到 95%,成立3个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全县新增标准化心理辅导室26个,编撰攸县心理健康教师工作手册;提高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效性,培养学生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

二、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  长:何纲华、易志勇

副组长:贺国惠、龙小兵、刘三如、黄建新、肖志勇

成  员: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及各学校校长

2.工作小组:基教股股长为组长,分管副股长为执行组长,全县专(兼)心理健康教育老师为成员;负责组织、督促、指导全县中小学有序有效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三、工作原则

1.科学性与实效性相结合。根据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及心理健康教育规律,科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注重心理健康教育的实践性与实效性,切实提高学生心理素质和心理健康水平。

2.发展、预防和危机干预相结合。立足教育和发展,培养学生积极的心理品质,挖掘学生的心理潜能,注重预防和解决发展过程中的心理行为问题,在应急和突发事件中及时进行危机干预。

3.面向全体学生和关注个别差异相结合。全体教师树立心理健康教育意识,尊重学生,平等对待学生,注重教育方式方法,关注个别差异,根据不同学生的特点和需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辅导。

4.教师的主导性与学生的主体性相结合。在教师的教育指导下,充分发挥和调动学生的主体性,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关注自身心理健康,培养学生自主自助维护自身心理健康的意识和能力。

四、主要任务

(一)夯实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设

1.规范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实施

全面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和《湖南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2022年版)》。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利用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开设心理健康课,每两周1课时;普通高中学校在"体育与健康"或校本课程中开设心理健康课,每两周1课时。

正常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常态化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月"主题活动和以心理健康为主题的班团队会,每学月至少1节,要有计划、有活动、有记录。高中阶段结合本校实际开展学生生涯辅导。

心理健康课程开设情况和心理健康主题教育活动纳入每期开学工作、年度德育工作考核范畴。

2.提高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实效

各学校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管理和指导,加强心理健康教育老师的培养和使用,不断提高心理健康教育的效果。要通过校本研修、片区研究、集团办学平台等定期开展心理健康课堂教学评比、心理健康主题班会评比、示范课展示、送教下乡、心理健康教育论坛等活动。

县局每学年组织1次心理健康教育现场会,各集团校每学年至少组织1次心理健康示范课观摩活动和心理健康班会竞赛活动。

3.建立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资源库

积极开发心理健康教育资源,逐步建立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资源库。每学年开展全县心理健康教育优秀课、团体辅导、个体辅导案例征集评选活动。鼓励各中小学建设符合校情的心理健康教育资源库。全县通过三年的实践、总结、提炼和共享,建立包含心理健康教育系列培训课程、个别咨询案例集、学生心理普查指标体系、危机干预技能等资源体系。

(二)优化心理健康教育师资梯队建设

1.打造心理健康教育骨干队伍

以名师工作室、工作坊等形式促进心理教师的专业成长,力争三年内分高中、初中、小学各建立1个名师工作室、孵化培育一批心理健康骨干教师团队,发挥骨干引领、辐射作用。

2.加强教师队伍专业化培训

加强对各学校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业化培训,提升教师学生心理健康普查理论水平和操作技能水平及团辅和个辅水平。组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外出培训学习,提供交流平台,提升教师业务素养和水平。继续加大心理健康在德育工作者和班主任培训内容的比重。全县每年举办1次心理健康教师专业培训。

3.完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配备

每所中小学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推动心理健康教师兼职转为专职,持续扩大专职心理健康教师的比例,全县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学校比例达到 95%。

(三)强化心理健康教育硬件建设

1.举行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创建活动

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标准(试行)》,制定《攸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创建实施方案》,2023年出台《攸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评定细则》,鼓励支持中小学幼儿园积极创建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三年内每年创建3—5所县级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成功创建的学校给予8000—15000元创建经费支持。三年内创建市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3所。

2.加强学校心理咨询室标准化建设

按照科学、实用的原则,根据教育部《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要求,2023年出台《攸县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标准细则》,支持各中小学校建立心理辅导室,保证基本配置,满足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基本条件。各中小学校应建立心理辅导室定时开放制度和教师值班制度,安排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和持有心理咨询师证的教师值班,接待、辅导来访学生,并要有日常工作记录。规模较大的学校应建设团体辅导室,加强集体心理健康教育和开展团体活动。三年内每年评选5个县级优秀心理健康辅导室。此项工作纳入到学校德育考核范畴。

(四)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支持系统建设

1.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成长档案建设

优化中小学心理咨询常用电子表格库,规范全县学生心理健康成长档案。尝试建设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综合服务平台,向学生和家长及时传递心理健康教育信息。该项工作纳入学校每学期期末工作检查指标。

2.构建有利于学生心理健康的教育生态系统

开展"家长节"、大家访、学校开放日、家庭教育讲师团进社区、进屋场宣讲等活动,提升家长对孩子心理健康关注度;与医疗机构专业科室和社会心理健康服务公益专业机构建立专业咨询合作机制;构建学校、家庭、社区、社会机构四位一体紧密协作的心理健康教育综合支持网络,使工作效能辐射范围更广,形成有利于学生心理健康的教育生态系统。

3.建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化平台

以攸州教育微信公众号、攸县教育公益心理服务群为依托,整合各类信息资源,多渠道开发建设包括文本、课件、图像、音像等在内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学资源库,为全县中小学教师及家长提供一个资源丰富、高效便捷的心理健康教育学习平台。

(五)加强心理危机预防、预警和干预体系建设

1.加强常态预防工作。建立常态化教育预防机制,面向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主题班会、专题讲座、特色德育活动、团体辅导、减压游戏、个体宣泄等;广泛开展生命教育和理想教育,培养学生珍爱生命、尊重生命、敬畏生命的意识,增强学生心理危机求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加强普查预警工作。建立学生心理状况定期报告制度,成立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德育主任、心理专(兼)职教师、班主任组建的工作小组,深入细致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摸排。每学年对全县学生开展心理筛查,及时发现存在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准确掌握心理高危学生名单,建立学生心理档案。高度关注家庭变故学生、家庭贫困学生、学业困难学生、情绪易冲动失控学生、涉霸凌学生、身体残疾或疾病困扰学生和原有心理问题学生等重点群体,建立"早发现、早报告、早研判、早预防、早控制、早转介"的"六个早"预警机制。设立班级心理健康委员,实施同辈关怀工程。

3.加强及时干预工作。对心理障碍和心理高危的学生,安排专人采取一对一或者多对一的方式及时加以疏导和干预;对有严重心理危机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其家长,并按有关规定转介给医疗机构进行诊治。要采取多种方式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了解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心理状态,尽可能减少因障碍引发自杀或者伤害他人的事件发生。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县教育局成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心理健康教育管理职责,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统筹规划、业务指导、督导评价。各学校作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主体,要建好用好心理辅导室,配齐专(兼)职心理教师,逐年扩大专职心理健康教师数量。

(二)政策保障

1.将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学校德育年终考核,以管理机制、课程落实、创建工作、工作成效为主要指标进行考核。

2.学校以制度明确学校专(兼)职心理教师的工作量。心理健康教师应在学校统一规划下,做好开设心理活动课、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或宣传月(周)、进行学生个别辅导、开设师生家长讲座、开展课题研究等工作,相关工作计入教师工作量,建议学校在职称评定、评先评优考核时将专职心理健康教师与班主任同等对待。

(三)经费保障

县教育局将在年初教育经费预算中单列心理健康教育项目,逐年加大对心理健康教育投入,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经费,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原则上年生均心理健康教育经费不低于 10 元。专项经费要重点分配在心理咨询室建设、课程资源开发、师资培训等薄弱环节。

 

一审:汤颖潇

二审:刘佑开

三审:贺国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