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2-20 15:05:29 来源: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为做好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衔接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农〔2021〕10号)和《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分配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株政办〔2020〕11号)有关规定,将湘财预〔2021〕178号、株财农〔2021〕85号、株财农〔2021〕84号、株财农〔2021〕78号文件下拨资金安排如下:
序号 | 省级发文 | 市级发文 | 金额 | 资金用途 |
1 |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1〕178号) | 株洲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株财农〔2021〕97号) | 168万元 | 用于农村改厕,其中三门镇56万元,雷打石镇70万元,群丰镇42万元。 |
2 | 株洲市财政局关于下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三批)的通知(株财农〔2021〕85号) | 30万元 | 用于农村改厕,其中三门镇10万元,雷打石镇12.5万元,群丰镇7.5万元。 | |
3 | 株洲市财政局关于下拨衔接乡村振兴补助(第一批)的通知(株财农〔2021〕84号) | 20万元 | 用于紧急救助农村人口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在资助政策和社会帮扶政策工作流程不能马上到位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对象 | |
4 | 株洲市财政局关于下拨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株财农〔2021〕78号) | 10万元 | 用于响水村新铺组组级道路硬化项目 |
现就资金拟安排情况予以公示,请广大干部群众对资金使用计划进行监督,如有疑问、意见,可在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株洲市天元区乡村振兴局反映。
监督联系电话:
株洲市天元区乡村振兴局:0731-28665043
株洲市天元区财政局:0731-28665298
株洲市天元区乡村振兴局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