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2-24 17:49:01 来源: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为做好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衔接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农〔2021〕10号)和《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分配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株政办〔2020〕11号)有关规定,将株天财乡指〔2021〕0526号下拨资金安排如下:
序号 | 区级指标文号 | 金额 | 资金用途 |
1 | 株天财乡指〔2021〕0526号 | 20万元 | 用于三门镇月福村组级道路修建 |
现就资金拟安排情况予以公示,请广大干部群众对资金使用计划进行监督,如有疑问、意见,可在本公告之日(12月24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株洲市天元区乡村振兴局反映。
监督联系电话:
株洲市天元区乡村振兴局:0731-28665081
株洲市天元区财政局:0731-28665298
株洲市天元区乡村振兴局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