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8-26 17:54:11 来源: 株洲市云龙示范区 来源截图
8月19日,区财政局制定出台《株洲云龙示范区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细则》。
该细则明确界定购买主体,解决“谁来买”的问题,明确界定承接主体,解决“向谁买”的问题,明确购买内容,解决“买什么”的问题,使其更具有可操作性。并规定,对未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服务事项及未安排支出预算的项目不得实施,使其更具规范性。行业主管部门、购买主体、财政部门应加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管理,完善绩效评价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应当自觉接受财政、审计和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和服务对象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