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省委依法治省办印发《关于第一批全省法治政府创建示范地区(单位)和项目命名的决定》,全省第一批57个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单位)和项目正式命名,我市6个地区(单位)和项目入选(入选名单附后)。
近年来,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全市各地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全面提升,涌现出一批具有创新性、引领性、典型性的先进地区(单位)和项目。
我市连续6届获评“全国综治工作优秀地市”,连续4次捧得“长安杯”,连续三届获评“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城市”,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文明城市”,一举入围全国首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株洲业已成为一座宜居宜业的平安法治之城。
高位统筹,夯实法治政府根基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深化全面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株洲的核心举措和“一把手”工程来抓,专门出台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纳入绩效考核重要范畴和法治督察重点项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协调推动株洲成为全省第一个法治城市建设试点市。
二是严格队伍管理。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系列制度,实现了全市新任领导任前学法考试参考率100%、人大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参加率100%;大力推进行政人员和行政行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工作,建立了全市统一的投诉举报平台和一整套严格的行政问责机制。
三是营造法治氛围。“七五”普法任务圆满完成,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机制,精心打造“株洲智慧文化岛”“建宁驿站”等法治宣传新阵点,实现市县两级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广场)全覆盖和宣传主体多元化、宣传载体全矩阵,法制宣传教育普及率超过80%,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奠定了坚实的社会基础。
高效运行,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推进行政决策制度化。在全省率先印发《株洲市政府合同审查工作指引》,建立了政府合同审查“株洲模式”。重新修订《株洲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株洲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暂行办法》,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率、风险评估率和集体讨论率均达到100%。重新修订《株洲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率100%。
二是推进行政审批便民化。在全省率先启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并公布了全省第一份政府“职权清单”。“证照联办”改革全面启动,“减证便民”专项行动精简事项90%,涉企证照实现“四十九证合一”,开办企业“三天即办结”、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商事登记实现“只办一件事”;在全省率先实现测绘验收“三测合一”、全国首创新建楼盘“交房即交证”。推动44个部门进驻市民中心,梳理出931项“最多跑一次”审批事项,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中心之外无审批”,成为全省“最多跑一次”改革示范样板,被省政府通报表扬。
三是推进营商环境法治化。着眼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全面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株洲连续5年入选“中国外贸百强城市”,并成功入选“改革开放40年来经济发展最成功的40个城市”“中国大陆最佳地级城市30强”和“产业竞争力百强城市”。坚持以法治引领“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2019年我市被评为国家级优秀示范区,并获批设立国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创新中心。
四是推进地方立法科学化。已先后出台地方性法规5部、政府规章2部,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其中,《株洲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受到全国人大点名表扬,相关立法经验在全国推介;《株洲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开了全省市州一级城市管理综合立法先河;《株洲市工业遗产保护条例》为湖南工业遗产保护提供了法规样本。
五是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狠抓执法规范,出台全省首个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推进执法公开,在全省率先建立并启用“阳光司法平台”、“智慧警务系统”;多措并举“决胜执行难”,涉执信访案件办结率居全省第一;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绩效考核排名全国第六、全省第一,城市管理工作经验多次在全国推介。
高标推进,创新社会治理格局
围绕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着力构建“城乡统筹·幸福株洲”社会治理新格局。
一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全面落实地方节能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连续两年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任务超进度完成。因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成效好、产业转型升级工作成效突出、清水塘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效果明显,多次被国务院、省政府通报表扬,株洲绿色转型发展实践经验得到国家发改委重点推介。
二是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大力发展社会组织,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公共服务产品社会化供给能力不断提升。市县乡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体平台全面建成,“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切实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养老服务体系发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村级卫生室建设等方面工作齐头并进、成效明显,我市入选第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三是深化平安株洲建设。建强指挥中枢。在全省率先初步建成市县乡村四级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与综治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一体化运作,实时展示全市 “人、地、事、物、情、组织” 社会治理六要素汇集情况,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支撑。搭好解纷平台。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加快建设全市一体化的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整合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专业调解等各类解纷资源,实现矛盾纠纷在线咨询、在线评估、在线调解、在线仲裁、在线诉讼五大功能,为矛盾纠纷双方及时提供优质高效的解纷服务。筑牢防控体系。社会化夜巡、专业化昼巡、武装化联巡、现代化空巡和无缝化技防、密集化民防、立体化协防、固定化点防的“四巡四防”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不断稳固,近年来包括今年疫情期间我市社会治安成功做到了“八无”,即全市无政治安全事件、无暴力恐怖事件、无个人极端事件、无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无暴力伤医案件、无冲击医疗机构事件、无重特大公共安全事故、无重大负面舆情事件,整体实现社会安全安定、人民安宁安心。
我市入选第一批全省法治政府创建示范地区(单位)项目名单:
全省法治政府创建示范地区(单位)(3个)
醴陵市、株洲市税务局、芦淞区白关镇
全省法治政府创建示范项目(3个)
株洲市石峰区(实行社区网格一套人马夯实基层治理体系)
株洲市天元区(推行一门式企业服务优化园区法治环境)
株洲市渌口区(以人民为中心推进政务公开)
(株洲市司法局法治调研与督察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