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天元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株洲市天元区2021年国家卫生城市 市容环境卫生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04-28 15:43:09    来源: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天城管办〔2021〕8号

 

 株洲市天元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株洲市天元区2021年国家卫生城市

市容环境卫生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株洲市天元区2021年国家卫生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提升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株洲市天元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9日


株洲市天元区2021年国家卫生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提升工作方案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推动我区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根据《市容环境卫生专业组关于印发<2021年国家卫生城市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株洲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国家卫生城市提升现场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株城办发〔2021〕5号)及《2020年“大清洗、大整治、大提升”行动方案》(天城管〔2020〕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做好国卫复审工作,打造“干干净净、整整齐齐、清清爽爽、宜居宜业宜商”的城市环境,进一步提升我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水平,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全区上下形成合力,深入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不断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优化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和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

二、领导小组

成立株洲市天元区国家卫生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提升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谌  华

副组长:张正根、王剑怀

成  员:区城管局、区卫健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交警支队天元大队、区交通局、区文旅广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各镇办、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管局,负责市容环境卫生提升工作统筹协调、指导监督、考核评价、日常信息收集等工作。(联系人:袁良鸿,18973300658)

三、工作职责及分工

主要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社区单位卫生、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项目的迎检工作。扎实开展市容环卫综合整治行动;制作大型巩固创卫成果公益广告牌;收集、整理、编写相关迎检工作资料;完成株洲市天元区国家卫生城市提升工作指挥部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和《株洲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国家卫生城市提升现场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株城办发〔2021〕5号)文件精神,制定《株洲市天元区2021年国家卫生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提升工作责任分解表》,由区级领导牵头,部门负责,相关责任单位分别承担相应的工作任务,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四、工作任务

结合“三大行动”和天元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重点工作安排》的相关要求,开展市容环卫综合整治行动。运用市场化、标准化、信息化、法治化手段,推动城市管理向城市治理转变,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品位。

大力整治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建筑(拆迁)工地等重点地区市容环境卫生。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严格落实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日消毒制度及城区废弃口罩收集,着力解决马路市场、废品收购站、露天烧烤、路边洗车、占道经营、夜市摊点、违规饲养家禽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全面清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扔乱倒、停乱放、乱贴乱画等“十乱”现象。加强车站、景区、公园、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的卫生管理,抓好公共厕所、垃圾中转站的建设、维护和清洗、消毒,严格落实“门前三包”制度,规范户外广告、牌匾设置和车辆停放、摊点摆设,保持市容环境卫生整洁美观。在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前分别组织一次“大清扫”活动。

五、时间安排

(一)宣传部署,启动复审迎检阶段(2021年3月)。制定方案,细化指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群众,形成舆论声势和迎检氛围。

(二)自查整改,迎接省级复查阶段(2021年4月)。适时召开动员大会,部署迎检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认真开展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逐一分析研究,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各项指标达到要求,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省级明查。

(三)巩固提高,迎接国家复审阶段(2021年5-9月)。各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针对省级明查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查漏补缺,整改完善。期间,全市将组织2—3次模拟检查,各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积极备检,并进一步巩固提高,加强长效管理,全面做好国家暗访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复审。

(四)总结整改,完善长效管理机制阶段(2021年10月—11月)。总结经验,针对国家复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进一步完善巩固发展国家卫生城市成果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将提升国家卫生城市水平迎接复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比照抓“创卫”工作一样抓好迎检复审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并以此为契机,全面提高城市卫生水平,完善城市卫生管理长效机制。要牢固树立全区“一盘棋”的思想,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同时要认真做好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对照相关标准,认真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和爱国卫生相关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与归档工作,保证资料的连续性、全面性和规范性。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进一步提高市民文明卫生意识,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复审迎检的积极性、主动性。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和主流门户网站要开设专栏,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工作动态,表扬典型、推广经验,并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的单位公开曝光。在城区主要路口、繁华路段设置大型的巩固提升创卫成果公益广告牌;在车站、广场、商场等大型公共场所的电子屏幕滚动插播卫生防病知识、新冠肺炎防治知识等公益广告;在城区主干道广告栏、建筑工地围墙张贴巩固提升创卫成果宣传标语;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单位都要设立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在全区上下营造浓厚的迎检氛围。

(三)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严格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查摆存在问题,明确责任分工,举一反三,积极整改。要认真执行“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部门分工负责”的责任制,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目标责任网络体系,分级管理层层抓,属地管理块块抓,行业管理条条抓,对措施不力、影响复审结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督查,确保实效。指挥部办公室要与区城管委考评办、区文明办进行力量整合,共同运用考评结果,合力推进国家卫生城市提升工作,每月对重点区域、重点问题跟踪检查,达标一项,巩固一项。各部门要加强检查和指导,特别是牵头部门要对照任务分工和标准,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履行职能,实行定期检查、定期通报制度。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城市长效管理“网格化”要求,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充分发挥社区等基层组织和网络的作用,加大网格巡查密度和频次,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社会监督作用,广泛听取社会民众意见,建立健全群众投诉和参与监督机制。

附件1、2

附件:1.株洲市天元区2021年国家卫生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提升工作责任分解表

  2.天元区城管局迎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分片包干表

3.《2021年国卫复检保障和应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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