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2021〕5号
2021年3月29日,茶陵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任命:
周小军为茶陵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刘志勇的茶陵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特此公告。
茶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3月29日
周小军同志简历
周小军,男,1973年5月出生,汉族,湖南茶陵人,大学学历,200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10月参加工作,现任茶陵县纪委副书记,茶陵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主要工作经历:
1996年10月—1997年09月,茶陵县林业局云阳林场干部;1997年09月—1999年04月,茶陵县人民检察院干部;
1999年04月—2003年03月,茶陵县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2003年03月—2004年01月,茶陵县人民检察院控申科副科长,检察员;
2004年01月—2005年12月,茶陵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2005年12—2007年11月,茶陵县人民检察院控申科科长;2007年11—2007年12月,茶陵县人民检察院反渎局副局长(主持全面工作)(其间:2000.08—2002.12中央党校法律专业函授本科学习;2003.07—2006.05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法学专业函授本科学习);
2007年12月—2011年03月,茶陵县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2011年03月—2017年08月,茶陵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反渎职侵权局局长;
2017年08月—2018年01月,茶陵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
2018年01月—2018年07月,茶陵县监察委员会委员,检察院反贪局局长;
2018年07月—2019年07月,茶陵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2019年07月—2021年03月,茶陵县纪委常委,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2021年3月至今,茶陵县纪委副书记、茶陵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