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1-10 08:46:55 来源: 茶陵县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11月6日,茶陵县信访局开展毒品预防教育培训,学习《禁毒法》,做拒绝毒品的好公民。
《禁毒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9日通过,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大家纷纷表示,要认真学习《禁毒法》以及禁毒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普及毒品预防知识,不断增强法制观念,提高防毒、拒毒自我保护意识,带头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