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我县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健全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体系,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版)的实施,督促相关企事业单位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按照国家审计署审计工作的相关要求,根据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关于印发〈全国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0〕270号)和省市危险废物专项大调查大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
10月30日,为全面推进我县危险废物物专项大调查大排查工作的顺利实施,株洲市生态环境局攸县分局组织了全县有危险废物产生的企业进行了网络填报,特邀请了省技术帮扶小组及县第三方机构工作人员技术指导,使填报的准确性得到提高,通过此次填报使企业对危险废物进一步认识并对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的贮存、收集规范性得到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