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辖区文明城市建设的工作方案

时间:2020-10-29 15:13:43    来源: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为推动全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落细、落实,以更高要求、更高标准,建设新时代全域化更高水平文明城市,持续巩固提升我区文明城市建设成果。根据省、市有关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着力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化品位和群众生活质量,为我市更好发挥“四个作用”、加快建成“一谷三区”、加快实现基本现代化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动力、丰润道德滋养和良好文化条件。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让建设文明城市成为造福百姓的民生工程。坚持重在建设、立破并举,强化问题导向,补齐工作短板。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增强文明城市建设工作的吸引力、感召力和影响力。

三、工作时间

2020年9月7日—2020年9月14日

四、责任分工

(一)机动车静态管理

牵头单位:各乡镇街道

参与单位:区城管局、区交警大队

各乡镇街道负责开展社区志愿者入户宣传,引导周边商场、公园、小区开放公共停车位,负责机动车人行道违停执法工作;区城管局负责合理规划,在公共场所施划公共停车位;区交警大队负责道路机动车违停执法工作,车行道停车位的画线。

(二)环境卫生管理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

参与单位:高科集团、区水利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市生态环境天元分局、各乡镇街道

区城管局对照精细化管理作业标准负责组织对主次干道道路、城市家具环境卫生治理,提高路面清洗效果,延长垃圾中转站工作时间,提高垃圾清运、接收效率;高科集团负责神农城及自管项目内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区水利局负责城市河道,湖泊等水面清洁,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辖区农贸市场内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区物业服务指导中心负责督促物管小区内及主次干道相邻物管区域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及欧盟桶的摆放问题;市生态环境天元分局负责对餐饮门店经营者排放油烟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和查处,要求餐饮门店油烟达标排放;各乡镇街道负责组织、监督、指导门店经营户、小区居民开展环境卫生保洁工作,特别是餐厨垃圾的收集与处置工作及露天烧烤管理工作,要求餐厨垃圾桶及露天烧烤设备进店操作;同时做好老旧小区、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建筑(拆迁)工地等区域的环境卫生工作,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配备专人负责卫生保洁,环卫设施布局合理。

(三)流动摊贩规范化管理

牵头单位:各乡镇街道

参与单位:高科集团、区城管局、区交警大队、区物业服务指导中心

各乡镇街道负责对该区域流动摊贩的规范化管理,物业服务指导中心配合设立临时疏导点,开展流动摊贩市容违章整治;高科集团负责神农城区域流动摊贩的规范化管理;区交警大队负责牵头组织对主次干道流动售货车管理。

(四)门前三包管理

牵头单位:各乡镇街道

参与单位:区城管局、区物业服务指导中心

各乡镇街道负责宣传、督促门店落实门前三包制度,区城管局负责业务指导,物业服务指导中心配合物管区域门店门前三包的督促工作。

(五)基础设施管理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

参与单位:高科集团、住建局、各乡镇街道、区物业服务指导中心

区城管局负责对辖区内人行道、车道等设施及时维修养护,对沿线绿化进行提质改造,严厉打击破坏市政基础设施、侵占公共绿地等违法行为;高科集团负责神农城及自管企业园区内基础设施的管养及修缮;住建局负责辖区自身建设未移交道路的管养及维护;各乡镇街道负责完善社区责任区域内公用器材、无障碍设施、消防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督促沿街门店周边自管区域基础设施的修缮;区物业服务指导中心负责督促物业公司对责任区内的公用设施进行管养,负责配合乡镇街道督促物业区域沿街门店基础设施的修缮工作。

(六)建宁驿站、开放公厕的规范化管理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

参与单位:高科集团、区卫健局、区商粮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村镇公司

区城管局负责对该区域建宁驿站、社会开放公厕规范化管理工作开展督查,并进行业务指导;卫健局负责辖区医院开放公厕的规范化管理;区商粮局负责督促商场超市开放公厕做好规范化管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辖区农贸市场内公厕的管理工作;村镇公司对辖区建宁驿站进行规范化管理。

(七)文明宣传工作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

参与单位:高科集团、区住建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区商粮局、区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各乡镇街道

区城管局负责在主要街道显著位置按要求设置公益广告,设置精神文明创建宣传栏;

区住建局负责辖区建筑工地文明创建宣传工作;区教育局负责辖区中学、小学、校外培训学校等教育机构及周边的文明创建宣传工作;区卫健局负责辖区内医院及周边的文明创建宣传工作;区商粮局负责辖区内大型商场超市及周边的文明创建宣传工作;物业服务指导中心负责指导督促物业企业在物管小区内开展文明创建宣传工作;各乡镇街道负责指导、督促商户、小区多形式开展公益广告宣传,在社区设置精神文明创建宣传栏。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应制定相应子方案,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责任人,指定联系人,明确目标和重点,责任落实到人,严格落实责任制,完善相关的应急预案。

(二)坚持标准,突出重点。此次工作任务重,各单位要严格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查摆存在问题,明确责任分工,举一反三,积极整改,坚持标准、不留死角。

(三)加强宣传,发动群众。工作期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大力宣传文明城市建设的目的、意义。各单位要积极发动群众,组建志愿者服务队,充实文明城市建设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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