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21 15:20:52 来源: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近日,为进一步提升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水平,我区城乡低保保障标准从520元/月提高至630元/月,农村低保从6240元/年提高到7560元/年,其中农村低保特别设立全额救助档每人每月630元,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提高至819元/月,均超出全市低保和城乡特困供养水平。新标准将惠及全区近5000名困难群众。
“感谢党和政府的好政策,现在我们全家人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了,很满足!”家住三门镇的曹石军激动地说。
76岁的曹石军今年确诊患上直肠癌;其妻子王花平54岁,智力四级残疾;其子曹定国,智力二级残疾,单身未婚。按照提标文件精神,曹定国属重度残疾,且法定抚养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符合纳入我区农村低保全额救助档的条件。提标后全家3人可享受低保救助1530元/月,比之前每月多450元。
据悉,本次提标,将为全区城乡低保对象1060户1508人发放资金13.71万元,其中有14人纳入农村低保全额救助档。城市低保人均救助水平由472元提高至553元,农村低保人均救助水平由332元提高至430元,民生实事超额完成年度目标的105%。
根据政策,新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从2020年7月1日起执行;新的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已发放以前月度资金的,从执行时间节点开始补发。(杨如 王敏 张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