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06 00:00:00 来源: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重点场所卫生管理的重要内容,关系人民群众健康。近几月以来,我大队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不断加大卫生监督管理力度。
一、加强宣传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卫生意识
我大队开展日常监督出动执法人员160人次,车辆70次,督促重点场所卫生达到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要求,不仅需要完善的硬件设施,还需要公众良好的卫生知识和创建意识。因此,提高重点场所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和创卫意识是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第一,重点做好宣传工作,认真贯彻法律、法规和有关创建标准和要求;第二,分行业不定期举办重点场所卫生知识培训班,组织各单位卫生负责人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卫生知识,并监督各单位对从业人员加强培训,培训内容为卫生法规、创建标准、卫生知识和消毒方法等。开展重点场所及生活饮用水专项培训会议,参会人员达370人次;第三,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办理健康证1012人次,新办理卫生许可证31家,发放《国卫复审告业主书》420份,使用LED显示屏宣传广告场所120家。重点对创卫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导并监督改正。目前,我区重点场所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能基本正确掌握有关卫生要求,能自觉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卫生管理工作。
二、重点场所创卫工作亮点——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
我大队统一制作的重点场所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400余份,公示了重点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检测报告单、清洗消毒,重点场所各行业的卫生基本要求、店主承诺、举报投诉电话、日常卫生监督信息等内容。
三、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机制
为巩固我区重点场所卫生执法监督工作成果 ,通过加大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知晓率;加强经营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培训;严把重点场所卫生许可准入关,强化许可审查责任意识,提高许可审查质量;积极开展重点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积极打造重点场所各行业示范单位,设置7条重点迎检路段,20个迎检门店,以点带面,以示范促规范;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加大监督力度;建立完善经营单位分户档案等措施积极探索并建立我区重点场所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更有效开展好日常监督工作,确保创卫圆满完成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