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部署开展2020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

时间:2020-08-14 00:00:00    来源: 株洲市民政局     来源截图

    近日,株洲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6部门联合印发《株洲市2020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今年专项行动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着力防范和化解养老服务领域重大风险,不断推进全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长效机制建设,为四年专项行动画上一个圆满句号。

    根据文件精神,株洲市2020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重点聚焦7项工作任务。一是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强化养老机构风险防控,落实人员出入管理、人员防护、健康监测消毒等防控措施,有序恢复养老服务秩序,支持养老机构正常运营。二是建立养老机构综合监管制度。加快构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综合监管机制,制定养老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明确各部门监管职责,建立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三是消除养老机构安全隐患。深入开展养老机构安全隐患整治,年底前实现养老院重大安全隐患基本消除,《基本规范》达标率60%以上。各县市区开展评估检查,对符合《基本规范》的养老机构予以公示,对不符合《基本规范》的养老机构限期整改,对重大隐患进行联合挂牌督办。四是实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机构改造提升工程。制定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提质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科学规划、精准测算、提升质量。持续推进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法人登记,9月底前实现法人登记率100%。五是实施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对通过整改能达到消防许可备案条件,且自身整改意愿强烈的民办养老机构可通过以奖代补形式予以补贴,对无法达到消防许可备案条件或机构无整改意愿的,应报同级职能部门和党委政府予以关停撤并,并做好入住老人的妥善安置。六是积极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对照《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积极做好辖区内养老机构初评和推荐工作,指导养老机构按照等级评定要求整改,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七是积极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完善市、县、机构三级培训体系,逐级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化养老院长、老年社会工作者以及老年人能力评估和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改革等培训工作,逐步提升养老机构护理服务能力,全年培训职业化养老院长100名、养老护理员200名。

    文件要求,各县市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宣传引导、加强总结提升,确保2020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取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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