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何剑波主持召开全市早稻收购工作协调会,市委宣传部、市商务粮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发行、中储粮株洲直属库等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并发言。
会上,市商务粮食局副局长杨夏鸣汇报了全省粮食收购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我市粮食收储工作有关情况,市商务和粮食局局长潘才良就市场化收购、粮食销售和舆情管控等工作进行补充汇报。
何剑波要求,一是市政府将于7月20日前召开全市粮食收购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推进会,贯彻省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今年粮食收购和粮安考核工作,确保粮食收购工作平稳有序;二是要全力做好早稻收购工作。收储企业做好仓容、设施设备、清杂除杂设备的配置,尤其是增购的镉快检仪要尽快支持购买。同时做好质检员、保管员的培训工作,提升服务水平,确保收购工作顺利进行,做到政府、企业、农民三满意;三是要明确县市区政府为粮食收购和超标粮处置主体。按照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和食品安全属地责任制的要求,由县市区政府统揽辖区粮食收购工作、积极稳妥组织好超标粮食的收购。积极发挥县市区政府在政策性粮食收购中的主体责任和主导作用。对符合条件、确需启动最低价收购预案的县市区,必须坚持“县市区政府申报,市政府审核,报省相关部门批准”的启动程序。对超标粮收购也由县市区政府自主确定。
会议还要求地方临储粮按照依质论价原则,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合理确定价格。同时做好两个保障:即农发行保障收购资金和市县两级财政保障超标粮食处置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