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2-17 16:02:44 来源: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2019年以来,天元区审计局依据《天元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规定,针对部分工程审计项目在施工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的情况下,与建设单位签字盖章对项目予以强制定案。此举对长期审而未决的项目的工程造价审计起到了良好示范作用,促进了施工单位配合审计。同时为改善工程结算审计中评审时间过长的情况,天元区审计局出台了《工程建设项目结算审计流程》、《结算审计项目资料移交清单》,建设单位需按清单中规定内容提交完整资料,同时由建设单位法人代表对提交区审计局的相关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签字承诺。一旦区审计局签收资料后,在审计过程中不再接收被审工程的任何资料,由此造成的纠纷由建设单位负责。这样一来可以避免在对审过程中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随意补充资料的情况发生,加快审计进度,缩短评审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