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1-15 15:06:49 来源: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为加强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我局制发了《天元区区直行政事业单位2020-2021年国有资产配置预算限额标准》(以下简称《配置预算限额标准》),为顺利完成我区行政事业单位新政资产配置预算编制工作夯实了基础。
一、部门联动,为编制工作打下基础。
《配置预算限额标准》是由财政局制定,各个单位共同执行的标准。为保障制定工作的科学性,实地走访调研部分区直单位,并就相关问题与负责采购的科室负责人进行深入探讨,为《配置预算限额标准》的制定提供了现实的参考意见。
二、紧跟政策,为编制标准取得依据。
虽然各地实际物价水平有所不同,但同省同地区的差距并不明显,《配置预算限额标准》的制定要以市、省所制定的标准为第一参考,与中央制定的政策保持高度一致,这是《配置预算限额标准》制定的依据需要,同时也是国有资产配置管理的需要。
《配置预算限额标准》的印发只是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工作的开始,后期的有效实施,政府采购部门、国库支付中心的通力执行更是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我科会继续加强与各部门的实时沟通,保障《配置预算限额标准》的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