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人民政府
关于切实维护高考和学考期间正常秩序的
通 告
攸政告〔2019〕3号
6月7日—8日和6月11日—13日分别是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湖南省高二学业水平考试时间,我县设有攸县第一中学、攸县震林中学两个考点。为优化高考和学考环境,维护组考工作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现就高考和学考期间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6月5日—13日,所有建筑施工、装修、娱乐及其它场所,不得产生影响学生学习和休息的超标噪音。
二、考试期间,攸县第一中学、攸县震林中学500米范围内的建筑、装修工地禁止施工;严禁车辆违规停靠和鸣叫喇叭;每天7:00-22:00不得燃放烟花、鞭炮,不得产生影响考试的噪音。
三、严禁考点周边摊点、门面等场所违规经营、销售劣质食品。
四、严禁无关人员擅自进入考点,严禁在考点附近聚众滋事、威胁滋扰考生,严禁传播与高考和学考有关的虚假信息。
五、考试期间,考点实行无线电信号屏蔽,考点周围可能造成手机无信号现象,请给予理解和支持。同时,请及时举报、投诉破坏考试环境、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生态环境投诉电话:24211117;公安投诉电话:110;城管投诉电话:24328900;卫生监督投诉电话:24214978;其它投诉电话:24222253、24222439。
特此通告。
攸县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