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4-04 10:18:56 来源: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关于组织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基层优秀职工休养的通知.fit)
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工会
株 洲 市 天 元 区 总 工 会
关于转发《株洲市总工会关于组织劳动模范、
先进工作者和基层优秀职工休养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街道)、各系统(园区)、区直机关工会联合会,区总直属各企事业单位工会:
为大力弘扬工人阶级伟大品质和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体现各级工会组织对劳动模范的关爱,搭建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基层优秀职工学习交流平台,现将株洲市总工会《关于组织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基层优秀职工休养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根据劳模疗休养条件和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本次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基层优秀职工赴全总及省、市确定的休养基地进行休养活动的组织动员工作,并于4月15日前将2019年参加休养人员申报表电子版(附件一,加盖公章)报区总工会邮箱:153827752@qq.com。申报表纸质版及相关证件复印件报至区总工会422办公室,联系人:彭艳香,联系电话:28665057。
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工会
株洲市天元区总工会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