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急救车辆管理,近日,县卫健局组织辖区内民营医疗机构召开急救车辆专项整治会议,全县13家民营医疗机构负责人参加。

会议下发了相关文件,县120急救指挥中心负责人详细讲解了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急救车辆使用和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通报了近期出现假冒院前医疗急救系统的“黑救护车”和违法医疗转运等行为。
副局长刘锋良参加会议并强调,各民营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一是要全面落实相关管理要求,规范安全运行救护车,对本单位所有救护车的车况、急救器械及药品配备、人员资质、各项管理制度等逐项进行自查自纠,并彻底整改。二是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合理收费,严禁出现私自抬高标准乱收费现象。三是坚决杜绝各医疗机构未经卫健行政部门许可擅自购买急救车辆、未经批准擅自使用救护车开展院前医疗急救服务。
针对“救护车乱象”问题,下一阶段县卫生健康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违法违规开展医疗急救转运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