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意思就是自己都不愿意遇到的事情,不要强加给别人。
但有些人却不这么想,比如在石峰区做蔬菜生意的熊某,自己的摩托车被偷了,他不仅不赶紧报案,反而去干了一件愚蠢至极的事情。结果呢?自然是把自己给作进了派出所。
3月1号早上七点多钟,在中南蔬菜批发大市场做生意的陈先生准备去送货,结果发现自己的三轮摩托车被偷了。这辆车是他去年8月份才买的,花了5000多块钱。接到陈先生的报案后,荷塘公安分局桂花派出所的民警围绕案发现场开展了大量调查走访工作,结果发现陈先生的车子,是在当天凌晨五点多被人偷走的。
民警总共花了5天时间,将犯罪嫌疑人的住处锁定在了石峰区湘氮生活区一带。
3月6号凌晨,桂花派出所抓捕队民警将犯罪嫌疑人抓获。民警审讯得知,犯罪嫌疑人姓熊,有过抢夺犯罪前科。
熊某交代,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