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株洲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融资担保负面清单管理论证会在市国资委三楼会议室召开。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吴晓光出席会议并作讲话。会议由市国资委党委委员、总经济师傅永东主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国企国资改革精神和《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室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平台公司转型发展的若干意见》(株办发[2018]21号)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厘清政企权责边界,全力推动政企分开,支持企业自主经营,株洲市国资委拟对监管企业投资、融资、担保监管方式进行改革,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并拟定了相关具体管理办法,会议对此进行了充分论证。



市国资委拟实行的负面清单管理包括投资、融资、担保三个方面,通过负面清单,明确了出资人投资、融资、担保监管的底线,设定了监管企业投融资和担保行为的红线。负面清单按照类别将投资、融资、担保项目划分为“禁止类”和“特别监管类”,列入“禁止类”的事项,企业一律不得实施;列入“特别监管类”的事项,企业在前期完备后、实施前需报市国资委备案审核把关;负面清单之外的事项,由企业自主决策、自担责任,且企业在实施后1个月内需报市国资委备案。
通过引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探索创新监管,也进一步明确了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切实落实企业运营和项目决策主体责任,能充分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和动力,有力推动企业市场化转型和发展。

吴晓光认真听取了投融资领域专家、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各监管企业财务分管领导的发言。指出,各监管企业要强化责任担当,增强改革合力,主动作为,积极作为,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和内部决策机制,加强风险防控,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市国资委将根据相关专家和今天会议提出的意见,结合监管企业实际,进一步完善负面清单,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依法监管,科学监管,高效监管。
市国资委副调研员张德龙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株洲市国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