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元区企业退休金实现了“十四连涨”

时间:2018-09-05 17:26:30    来源: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近日,区财政和人社部门认真落实文件精神,按时圆满完成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待工作。

  本次调待标准: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45元,在增加基础养老金的基础上,对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再增加2.8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记为1年。工残退休人员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不足134元的,按134元调整增加。此外,对2017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至8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20元;对2017年12月31日前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30元。国有农垦企业和农林企事业场所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办法和标准同上。

本次待遇调整是天元区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第14次调整,惠及全区15000余人,养老金月人均增长额约120元左右,月人均待遇标准达1695元,本月区财政共拨付调待专项资金1600万元(含农垦),确保区人社局按时圆满完成了全区企业退休人员1-7月养老金调待工作,实现了企业退休金 “十四连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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