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株洲市天元区工会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和“两委”委员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9-30 16:29:40    来源: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各镇(街道)工会联合会、区直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各园区工会联合会、各系统(行业)工会联合会、区总直管企业(事业)单位工会:

经区委和市总工会同意,株洲市天元区工会第五次代表大会定于2018年11月召开。为确保大会胜利召开,现就区工会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和“两委”委员候选人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名额的分配原则

本次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200人。正式代表名额根据会员人数和分布情况并参考上届代表名额进行分配;根据改革需要,提高生产和工作一线职工代表比例;考虑代表的广泛性,适当照顾会员人数少的单位。

二、代表构成

    区工会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主要由工会工作者、先进工作者、生产和工作一线的职工代表、知识分子代表、机关工作人员和其他人员组成。代表总数中,基层工会干部和一线职工代表不少于70%;先进工作者不少于10%;知识分子代表和机关工作人员为20%左右;非公有制单位职工代表不少于15%;女性代表为20%左右;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群众代表占一定比例。

三、代表条件 

株洲市天元区工会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必须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做出积极贡献;热爱、支持、关心工会工作,热心为职工说话办事,受到职工群众拥护和信任;识大体、顾大局,有议事能力的中国工会会员。

四、代表产生办法

株洲市天元区工会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差额选举,差额选举的比例为10%。具体办法是:各镇(街道)工会联合会的代表应参照本次代表大会的代表构成比例,将代表名额分配到辖区内的各基层工会,由各基层工会分别召开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或委员扩大会议民主选举产生;区总直管的企业工会(含平台公司)和各园区工会的代表,由各企业工会和园区工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区直机关工会、各系统(行业)工会的代表,由区直机关工会、各系统(行业)工会将代表名额分配到基层工会,由所在基层工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进行民主选举产生;代表本身是机关的,由机关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区总工会机关需选为代表的,由区总工会提出候选人推荐名单,提交有关基层工会民主选举产生。

五、区总工会第五届委员会的设置和组成

根据全国总工会关于地方工会委员会组成的若干规定,区总工会第五届委员会拟设委员27人,常务委员会委员15人,主席1人(由同级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担任),副主席4人(其中专职副主席2人,兼职副主席1人,挂职副主席1人)。委员中,工会工作者不少于委员总数的60%,基层和一线职工不少于15%,先进工作者、与工会工作密切相关的有关单位负责人占10%左右,女性委员不少于10%。委员人选由大会主席团提名,经各代表团讨论通过,由区工会第五次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委员候选人按5%的差额设28人。

六、区总工会第五届经费审查委员会的设置和组成

株洲市天元区总工会第五届经费审查委员会拟设委员5名,其中各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人3人,区总工会机关2人。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采取等额选举办法产生。

七、纪律要求

严守换届选举纪律是换届选举工作有序健康平稳进行的重要保障,要严格遵守中央“九严禁”换届纪律要求及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在推选代表选举过程中,具体做到“五不准”:

1.不准搞串联、拉票、贿选、助选、散发与会议无关资料等非组织活动,严禁泄露、扩散保密内容和发表不当言论。

2.不准编造、散布谣言和小道消息,诬告、诽谤他人,妨害代表自主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不准组织、参与请吃和娱乐休闲活动。

4.不准赠送或收受任何礼金礼品。

5.不准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等问题的调查和处理。

违反上述纪律规定的,一律严肃处理,并予以通报。

八、具体要求

1.选举代表和推荐“两委”候选人是一项讲政治、要求高、程序复杂、任务繁重的工作,各单位工会要认真执行《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按照《天元区总工会深化改革实施方案》和区委对区工会换届有关会议精神,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根据分配名额和评选条件自下而上认真评选,坚持实事求是和走群众路线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进行公示,广泛听取基层党组织和职工群众的意见。

2.各基层工会领导班子任期届满或需要调整的,须在今年10月上旬以前结合本次代表推选工作一并进行。

3.各选举单位代表选举和“两委”委员候选人推荐工作完成后,应于10月18日前将所有纸质表格、名册报区总工会,并将电子文档发至2975525981@qq.com邮箱。

4.区总工会联系电话:28665273、28665057。

 


                                株洲市天元区总工会

                                                2018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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