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要宽容,必要时也要放弃 ——黄某诉马某离婚纠纷案

时间:2018-05-10 09:46:11    来源: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妇女在我国社会地位也逐步提高,撑起了我国的半片天,《婚姻法》中倡导的男女平等也是极大的得到了施行,越发的深入了人心。但是,大男子主义依然存在于少数家庭中,家庭暴力依然存在,认为妇女就是只能相夫教子的观点依然还是存在。

黄某(女,34岁)与马某(男,37岁)于2013年9月10日登记结婚,婚后共同生育一子。由于双方婚前相互了解较少,感情基础薄弱。婚后马某不懂得关心黄某,甚至多次对黄某拳脚相向;经济上,马某也没有稳定工作、经济来源,反而是需要黄某在外工作赚钱,而马某在外殴打他人造成对方伤害,赔偿他人还给家庭造成了极大的经济负担。婚后,黄某的生活不但没有因为结婚而幸福,反而还因为马某的行为反而使得黄某的生活更加不幸福。黄某于2017年2月16日来到株洲市天元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希望通过法律援助能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能够使自己摆脱这不幸的婚姻。天元区法律接受黄某的申请后及时指派律师承办此案,承办律师通过多方取证、精心准备代理意见,通过多次开庭最终使法庭采纳了指派律师的代理意见,法院判决准许黄某与马某离婚,黄某的权益也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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