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4-30 15:51:15 来源: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为着力优化投融资机制,积极发挥财政政策效应,进一步支持园区产业发展,加大园区开发建设投入,加快园区开发建设步伐,确保园区开发建设良性运转,推动新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管委会、区政府制定《株洲高新区、天元区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园区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一、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意见》明确要求公司按照市场化运作,严控土地成本,集约利用土地,提高招商效益。株洲高科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天易集团有限公司、株洲村镇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园区开发建设以及产业招商等投入属于管委、政府一事一议的项目,由管委、政府统筹安排资金补助,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积极支持重点项目顺利推进。
二、补助兼顾园区开发建设,和园区工业招商项目。《意见》明确园区开发建设补助和园区工业招商项目补助,要求公司进一步控制开发成本,集约利用土地,实现工业用地和商业用地精算平衡,并对工业用地招商、出售标准厂房招商、租赁标准厂房招商、装修和设备补助招商,以及其他一事一议项目的补助进行了明确。
三、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绩效考核。管委、政府根据新区发展规划和招商引资要求,每年年初下达园区开发建设计划,公司统筹安排资金,规范资金管理,加强园区开发成本核算,强化成本控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现园区资金自负盈亏、自求平衡。《意见》要求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考核制度,根据园区发展需要,科学制定指标考核体系,重点突出项目建设、土地报批、征地拆迁、招商引资、融资举债、对外投资、风险防范等考核项目,提高投资决策能力,最大限度降低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