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城管系统《株洲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统考

时间:2018-04-02 00:00:00    来源: 株洲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来源截图

3月31日,全市城管系统《株洲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统一考试顺利举行。参加考试的,不仅有各县(市)区城管部门正式在编人员(含园林、市政、环卫),还包括城管执法协管员。

本次考试由市城管局组织,全市共设6个考点,63个考场,2311人参考。

全市城管系统《株洲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统考

考试采取闭卷形式、当场阅卷。考试成绩集中通报,并纳入全市城管系统绩效考核内容,作为各单位年度评先评优,以及个人评先评优、晋升考核的重要依据。

《条例》是我市取得地方立法权后,出台的第一部城市综合管理地方法规,也是我省非省会城市第一部城市综合管理地方法规,自2018年3月1日施行。

全市城管系统《株洲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统考

《条例》既严格依照立法法、上位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又注重提升城市管理“株洲经验”,充分发挥了立法对城市管理和城管改革的引领规范作用,致力于理顺城管体制机制、创新治理方式方法、直面管理短板弱项、回应群众热点难点。

    此前,株洲市城管局组织职工干部,对《条例》进行集中学习,并将《条例》各项要点进行梳理,编制出这套完整的统考测试题。目的是通过学考结合、以考促学,让城管战线全体职工在今后执法过程中,对《条例》有更全面系统的运用掌握,以此提升城市管理工作效率,提升居民生活幸福感、获得感。

全市城管系统《株洲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统考

    考试期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建湘、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谭可敏到市考点巡考,各县(市、区)相关负责人巡考当地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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