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3-06 16:36:20 来源: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一、单位登记参保
1、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申报表;
2、新参保人员增减报盘表(附劳动合同)一式2份;
3、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批准成立的文件;
4、银行开户许可证;
5、单位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注:以上所需证件提供复印件即可,加盖单位公章
二、参保单位变更
1、参保单位变更登记申请报告并盖公章;
2、参保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的,需提交变更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工商部门注册变更情况证明复印件;
3、单位的银行账号发生变更的,需提交变更后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4、其他事项发生变更的,需提交相关证明资料;
5、银行托收的参保单位变更单位名称或银行账号的,需重新签订托收协议(定期借记合同)并加盖公章到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三、参保人员异动
1、单位异动表(新增、续保和停保)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建立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四、参保人员的信息修改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公安部门相关证明;
2、修改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用工形式、间断工龄等关键信息的,需提供劳动行政部门审批的资料。
五、重复缴费退费
1、参保人的银行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2、参保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重复缴费时间段的相关缴费证明。
六、养老保险跨省转入
1、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七、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保缴费
1、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本主页、附页原件及复印件;
3、有视同缴费年限的提供个人档案。
八、灵活就业人员续保缴费
1、执身份证去银行直接缴费,如有问题,执身份证到养老保险窗口办理
九、在职死亡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
1、《死亡医学证明》、《火化证明》、《因病或非因公死亡证明》原件(三选一);
2、继承人签署并按手印的《社会保险基金继承手续承诺书》;
3、继承人与死者关系的证明原件;
4、继承者和死者身份证复印件,死者或继承者的银行存折复印件。
企业养老保险窗口:
天元区养老QQ群号:169718081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企业)0731-28665756(地址:高科总部一号)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0731-28665325(地址:火炬大厦一楼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