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贯彻落实《株洲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

时间:2018-03-26 00:00:00    来源: 攸县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备受关注的《株洲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本月起正式施行。3月23日,攸县城管系统召开《株洲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习培训会,对《条例》贯彻实施作进一步部署。

攸县贯彻落实《株洲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

  《条例》自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湖南省非省会城市出台的第一部城市综合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该《条例》的制定出台,标志着攸县城市管理各项工作纳入了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开启了攸县城市管理有法可依的新篇章。

攸县贯彻落实《株洲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

  《条例》共设8章75条,涵盖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建设维护管理、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综合执法和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内容。其中,最大的亮点是将交通、水利、环保等部门的一些管理权限进行了融合,对于违建治理、建筑风貌的责任主体、城市停车场所管理、餐饮油烟污染治理、人行道停车秩序规范等民生热点难点问题,《条例》也做出了明确规定。

  会议要求,攸县城管系统各级各部门要注重发挥立法引领作用,全面推进依法管城;要深入宣传普及《条例》,真正做到家喻户晓;要严格贯彻执行《条例》,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要加强法律监督,确保良法良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