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元区:服务财政改革,筑牢财政监督“防护墙”

时间:2018-02-02 11:56:26    来源: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2017年,天元区财政局强化财政监督职能,加强财政管理,服务财政改革,筑牢财政监督“防护墙”,通过财政监督检查,进一步提升了全区各预算单位的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加快了各项财政政策和改革工作的落实。

一、夯实理论基础,提高财政监督意识

新《湖南省财政监督条例》发布后,天元区财政局及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了学习培训,使财政监督意识贯穿预算编制、执行及结果应用全环节。按照省市财政监督检查工作重点,紧紧围绕财政监督定位、监督重点、监督方式开展工作,全方位构建财政监督“大格局”,使财政监督成为“紧箍咒”“安全绳”,全年未发现违反内部控制制度或违规分配使用财政资金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确保财政资金、财政干部“两个安全”。

二、加强会计监督检查,压实预算单位支出责任

天元区财政局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全区60家单位预算单位全面完成了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和2016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工作,重点抽取了区商务局、区统计局、区治违大队进行了2017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同时,天元区财政局按照省厅湘江保护和治理“一号重点工程”专项检查的工作要求,积极组织区水利局等11个项目实施单位开展了对照检查和自评。此外,天元区财政局牵头开展了“四个专项”(“纠四风”、“违规消费高档白酒”、“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违规征订教辅材料”)监督检查,在全区预算单位自评的基础上,抽取了区检察院等12家预算单位开展了专项检查,通过指导和监督检查推动各预算单位内部控制及财务管理问题整改,进一步提升单位的支出责任和绩效意识。

三、强化预算监控,确保重点项目财政资金落到实处

为形成“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监督机制,突出抓好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查处等工作,确保财政资金“用在点上、落到实处”,天元区财政局将2017年所有专项资金(业务性专项除外)均纳入绩效监控范围,对项目预算执行进度、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跟踪管理。同时,将农村水利建设等12个项目纳入重点监控范围,监控资金超过1.49亿元,要求相关部门按季向财政部门报送《专项资金绩效监控表》,并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核查以及绩效运行信息采集、汇总分析等方式建立项目资金运行动态纠偏机制,促使预算单位改进项目管理,确保项目资金执行到位。

四、推进预算公开改革,增强财政资金透明度

天元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13号)等有关规定,根据省市财政的统一部署,深入推进预算公开改革,公开的范围不断扩大,内容不断细化。今年按照《湖南省财政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要求,天元区财政局组织全区各预算单位开展全面自查整改,53家使用财政拨款的区直预算单位在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专栏网页集中向社会公开了预决算信息,涉密部门公开了“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

五、聚合监督“内外”力量,加大财政资金监管力度

天元区财政局通过严格预算编审,优化支出结构,控制预算追加,压缩一般性项目支出,从严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对“三公经费”、专项奖金、福利费、学习考察培训费、会议费、差旅费等项目进行重点管控,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通过严把支出关口,加大对公务卡强制使用目录的执行力度,控制预算单位现金支出比重,2017年天元区授权支付资金量比去年同期下降了4个百分点。同时,今年天元区财政局积极配合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和“互联网 监督”民生资金公开工作,聚合人大、纪检力量,加大财政资金监管力度,营造了依法理财、勤俭节约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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