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攸县人民法院出动20余名警力到攸县湖南坳市场执行腾房行动,据悉,这是攸县法院首例拍卖房屋腾房交付行动,在本院执行局局长杨曼生的指挥下、承办人王勇等20余名干警的配合下,此次行动已取得圆满成功。
据悉,谢某某2013年10月12日以做生意为由,向刘某某借款20万元,双方约定月利息15‰,半年结一次息,2014年底连本带息一起还清,约定到期后,刘某某多次找谢某某还钱,但谢某某一直推脱。故刘某某于2015年5月12日起诉至攸县法院。随后,该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本院依法向谢某某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自动履行还款义务,但谢某某逾期未履行该义务。在诉讼期间,经刘某某申请,本院依法对谢某某位于攸县湖南坳市场的房屋予以查封,并依法对其进行评估后将该房产放在攸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二次公开拍卖。2017年4月17日买受人袁某某以成交价30.654万元竟得。本院于2017年4月28日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裁定书、通知书(限被执行人在接到本通知书后10日内腾出该房屋),但被执行人拒不从该房屋迁出,经本院工作人员多次对其做疏导工作要求其从该房屋搬出将房屋交与买受人后,被执行人仍不履行该义务,法院只好依法强制执行腾房。
12日上午九点整,法院20余名干警一起出发至攸县湖南坳市场执行腾房任务。

(出发去执行现场)
到达执行现场后,在该村村干部以及2名公证处人员的陪同见证下,干警们对谢某某的房屋进行摄像、摄影、清点家具以及其他物品并登记在册。随后组织搬家人员进行搬运,他们将所腾出的家具送至谢某某在湖南坳双田村岭上屋组的老房子。

(谢某某位于湖南坳市场的房子,此次腾房目标)

(在村干部以及2名公正人员见证下将房屋内物品登记造册)

(谢某某位于湖南坳双田村岭上屋组的老房子)
腾房过程中,被执行人的父亲和母亲先后到达执行现场阻碍执法,他二人情绪比较激动,多次对执行人员进行辱骂,试图采用各种手段阻碍执法。为了避免当事人采取过激行为,事态进一步扩大,杨曼声局长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对他们言明其中厉害关系,讲解法律知识,安抚他们的情绪,耐心劝说他们要正确对待此次腾房活动。对于他们后续的住房问题,杨局长答应他们会和刘某某商量,争取留一部分拍卖房产的钱给他们修缮老房子,因此,他们二人也接受腾房的事实,没有进一步的过激举动。

(谢某某的父亲企图妨碍执法,干警们将他拦下)

(杨局长在村干部的陪同下到谢某某家的老房子安抚谢某某的父母)
据悉,刘某某借给谢某某的本钱是刘某某老公在煤矿上工作出事后煤矿厂给刘某某发的抚恤金,因为家里没有其他收入,自己又要照顾4岁的女儿,刘某某为了赚点利息补贴家用,才把钱借给谢某某的。后因谢某某借钱不还,刘某某母女连基本生活都成了问题,经常是自己挨饿受冻,把吃的留给女儿,实在没办法了就找周围的邻居借点钱,东拼西凑德过日子。刘某某为了促使谢某某还钱,不惜住在谢某某家中,一住就是两年多,期间,面对谢某某断水断电以及其他一些逼迫手段,刘某某一直强忍坚持着,从来不敢放松自己紧绷的这根弦,只为要回自己借出去的钱。
刘某某在腾房现场把自己的日用品从谢某某家搬出,面对法院干警强制腾房她表示很高兴,一直在说感谢法院能帮她要回属于自己的钱。

(刘某某从谢某某家搬出生活用品)
对于此次腾房行动,当地群众都拍手叫好,认为这是彰显法律的权威,是震慑“老赖”一种必要的措施,对待老赖必须采取强制性措施,希望法院可以继续创新举措,加大打击老赖的力度,还社会一片良好风气。

(围观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