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至30日期间,攸县交警大队通过微博、微信“悬赏公告”成功促使“2017.10.11”致人受伤交通肇事逃逸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该案告破。
2017年10月11日早晨,攸县交警四中队值班民警接110指令称:一位女子驾驶无牌号红色摩托车在攸县菜花坪镇流塘村路段撞伤一位妇女后往县城方向逃之夭夭。交警四中队受案后,随即兵分三路,一路负责现场勘查;一路利用科技手段调查肇事车辆车型及行驶轨迹;一路寻找目击证人,调查取证。各项调查取证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着。经过一夜未眠的调查取证,虽然已确定了肇事车辆的车型类别,但由于车辆未悬挂号牌,所以车辆信息无法得到追踪。且通过在菜花坪和周边乡镇走访调查中均未能查到肇事者和其他有利线索。已是10月18日了,案件没有取得突破性进展。为尽快将肇事者缉拿归案,不让违法者逍遥法外。专案组民警于10月19日通过攸县交警官方微博、微信发布了“悬赏公告”,并在案发地附近路段的宣传展板上粘贴了纸质“悬赏公告”,希望充分借助群众力量,寻找肇事逃逸嫌疑人。10月30日,肇事女子在家属的劝说下,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后,主动来到了攸县交警四中队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自己驾驶一辆无号牌红色摩托车在菜花坪镇流塘村路段发生交通事故后驾车逃离现场的事实,至此“2017.10.11”致人受伤交通肇事逃逸案成功告破。
目前,案件正在有序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