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元区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敏感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时间:2017-11-15 00:00:00    来源: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天元区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

敏感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近期我区空气质量指数明显上升,多次出现超标情况,为防治大气和噪声污染,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保障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株洲市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工作方案》文件精神。

1、在特护期(2017年10月16日-2018年3月15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在醒目位置悬挂禁放烟花爆竹告示牌,有条件的可以利用电子屏幕播放宣传标语,做好环保宣传工作。

切实提高对该工作认识的重要性,对照相关要求严格落实,在特护期间,采取措施,改善区域大气环境环境。

 

 

 

株洲市天元区环境保护委员会

201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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