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建“平安医院”,进一步提升医院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合理使用水平,加强药品规范化管理,确保医疗安全,医务部科教科于2017年10月16日14:30在五楼多媒体教室成功举行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及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全院医、药、技一百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药剂部副主任洪暑香副主任药师就麻醉药品与精神药品的使用、相关法律法规及具体要求、麻醉药品处方书写要求、疼痛的三阶梯治疗方案等内容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讲解,所授内容紧贴临床实际。授课结束后,全体培训人员进行了闭卷考试。
通过此次培训与考核,让全院医、药、技人员进一步了解药品管理相关制度、流程,将理论联系实际,规范个人医疗行为,坚持把用药安全作为医疗工作的重点,做到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和使用。

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实行“五专”管理
1、专人负责:药剂部专人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保管、发放、调配,备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临床科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2、专柜加锁:配备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库房、药房需配备保险柜(双人双锁)并加锁,门、窗有防盗设施,第二类精神药品应专柜加锁存放。各病区、手术室存放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应专柜加锁存放,配备必要的防盗措施。
3、专用处方:医师须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印刷用纸为淡红色,右上方标注“麻、精一”。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印刷专用纸为白色,右上角标注“精二”。
4、专册登记: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开具情况,按照麻醉和精神药品品种、规格对其消耗量进行专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发放日期患者姓名、用药数量。
5、专用账册:对进出专柜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建立专用账册,进出逐笔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签字,做到帐、物、批号相符。对第二类精神药品建立专用账册,做到账、物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