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9-18 00:00:00 来源: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根据模范司法所和规范司法所复查验收工作要求,我区部分基层司法所按照标准进行了自查和整改。 区司法局局长李志勇多次带队到龙泉街道和建设街道与办事处主要领导沟通协调,将被占用的业务用房退回给司法所,且将建设所、龙泉所墙制度统一制作,进行更换,并要求对司法所硬件设施进行修补、完善,清洁卫生。同时,要求司法所将工作台账资料分类补齐,规范整理、完整归档,目前相关司法所正在加紧完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