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元区企业退休金实现了“十三连涨”

时间:2017-08-30 17:10:34    来源: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近日,天元区财政和人社部门认真落实《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文件精神,按时圆满完成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待工作。

本次调待的时间和范围:从2017年1月1日起,为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

本次调待标准: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0元,在增加基础养老金的基础上,对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再增加3.1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记为1年。工残退休人员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不足145元的,按145元调整增加。此外,对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至8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20元;对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30元。国有农垦企业和农林企事业场所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办法和标准同上。

本次待遇调整是天元区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第13次调整,惠及全区16058人(含农垦3660人),养老金月人均增长额约123元,月人均待遇标准达1575元,实现了企业退休金 “十三连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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