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和《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规定,易屹东副县长亲自督导,县住建局燃气办联合各乡镇安监站,深入乡镇和农村地区,蹲点守控、查处打击液化气游乡倒气黑点和倒灌燃气行为,缴获了一批“非法气瓶”。2017年8月25日,在位于攸衡路的攸县新海燃气有限公司,由县政府办牵头,住建、质监、交通、消防等部门联合行动,第一次集中销毁依法缴获的液化石油气钢瓶1266只。据县燃气管理办负责人介绍,这些钢瓶大多是从醴陵、萍乡、安仁等地非法运输来攸县的,也有在非法燃气经营点进行游乡倒气时缴获的,大部分已报废或者超出使用年限。

通过此次集中行动,及时消除了燃气销售、储存、使用环节的安全隐患,规范了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今后,相关部门在日常巡查和联合执法行动中缴获查处的报废、过期钢瓶达到一定数量,也将分批进行公开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