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游泳场馆成了广大市民休闲纳凉的好去处。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游泳场所卫生安全监管工作,防范介水传染病的传播,保障游泳场所水质卫生安全,近日,攸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启动了全县游泳场所监督巡查、水质监测和监督抽检结果公告等工作。

从检查的情况看,辖区内同乐湖、化机厂、乐满园3家持证游泳场基本符合卫生要求。卫计监督部门提醒:市民在游泳前要留意泳池是否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和水质检测报告,并可通过游泳场所卫生量化分级、肉眼观察池水清澈度等方式对该游泳场所进行综合判断选择。如遇无证经营或水质卫生等问题,可拨打监督电话0731-24214978进行投诉。
文/图 攸县卫计局 单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