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5日-20日,我中心按照《2017年湖南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实施细则》和《2017年株洲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的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大米样品的采集工作。
为保证采样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中心严格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手册》要求,切实履行采样职责,分别对石羊塘镇、新市镇、桃水镇、渌田镇4个乡镇进行了大米采样,共采集样品20个,每份样品1Kg。目前,样品尚在检测中。
此次工作的开展,既是上级的一项工作要求,也是收集我县食品中主要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的监测数据,动态评估我县食品安全状况,确定危害因素的分布和可能来源,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进行风险预警,为我县制定食品安全政策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