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审计局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

时间:2017-05-09 00:00:00    来源: 攸县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攸县审计局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

一、    主要职责

(一)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

律法规;拟订全县审计工作基本规划、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以及年度审计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审计、财政经济及有关制度的办法并监督执行。

    (二)      负责对全县财政收支和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

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全县财政经济秩序;负责对依法行政情况进行审计监督,严查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问题,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负责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进行审计评价,出具审计报告,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并负有监督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三)      负责向人民政府报告和向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

计情况,提出制定推动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宏观调控措施的建议。

    (四)      负责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

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负责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五)负责对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对乡镇(街道)和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对县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县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捐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对县人民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对县人民政府投资和以县人民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工程结算情况和竣工决算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对接收的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以及赠款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对被审计单位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建议。

    (六)负责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对县管党政领导干部及国有企事业领导人员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协调各成员单位运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

    (七)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重大宏观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八)负责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并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负责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九)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十)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县审计系统的应用;负责审计信息化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审计系统电子数据审计培训和计算机审计技术资格考试工作。

    (十一)负责上级审计部门授权的审计项目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组织实施。

    (十二)负责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党政工作部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单位的机构设置、编制使用以及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十三)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十四)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内设机构

(一)      办公室

(二)      法制审理室

(三)      财政金融审计股

(四)      行政事业单位审计股

(五)      经贸环保审计股

(六)      政府投资审计股

(七)      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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