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4-28 08:58:13 来源: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天元区为全面实现社区“四有一化”(即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处议事、有章理事,构建城市区域化党建格局)的目标,充分调动和激发社区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推进和谐社区建设,近月结合社区(村) “两委”换届选举专题召开了工委委员、区委常委会议,出台了株高天工常纪[2017]4号会议纪要,重点建立和完善了按社区类别或核定职数分3类计算社区运转包干经费区级补助标准和稳定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确保社区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一、健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确保社区干部报酬逐步增长。一是建立社区干部报酬财政保障制度。将社区干部报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纳入市区两级财政预算,社区干部报酬标准统一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定,原则上不得低于上年度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从今年5月1日起,区财政对我区40个城市社区和30个村改居社区的干部报酬年人均提高5200元,70个社区年均的包干运转经费由上年26.5万元提高至36.5万元,增幅38%,区财政每年补贴2555万元; 市财政对我区40个城市社区和30个村改居社区的干部报酬分别实行12万元/个和3万元/个定额包干补贴,市财政每年补贴570万元。二是完善社区干部社会保险制度。年人均新增核定职数内社区干部住房公积金5000元, 在职社区干部 “五险一金”全部参照城镇企业职工参保标准和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二、建立社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确保社区工作正常运转。一是不断完善“费随事转”工作机制。严格实行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凡属于基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得转嫁给社区居民委员会;凡依法应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协助的事项,应为社区居民委员会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工作条件;凡委托给社区居民委员会办理的有关服务事项,实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区城管局、卫计局、残联、文体旅游局等部门每年筹措400余万元资金,与社区签订服务合同,实行购买服务,确保社区工作正常开展。二是建立健全多渠道、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区财政将社区党建、社区办公用房建设等社区工作经费纳入预算,相关部门争取的项目建设资金重点向社区倾斜。要求各级党政部门和有关单位结对帮扶社区,鼓励和引导企业和个人以资金、物资、技术等方式支持社区建设,逐步形成以政府公共财政投入为主体,有关部门投入为辅助,居民自愿和社会各界捐助为补充的社区建设多元投入机制。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健全领导责任制,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社区党组织书记为直接责任人,将进一步加强社区经费保障机制建设作为加强社区管理和服务,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重要任务来抓。加强社区经费监管,实行居帐镇(办)统管,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组织实施社区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民主评议、群众满意度测评等工作,从2017年起由区财政安排160万元/年目标管理考核经费,确保年终考评结果与社区干部工资待遇挂钩。二是明确部门职责,组织部门负责抓总引领作用,民政部门负责牵头指导和服务协调,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负责社区各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等,切实解决社区工作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努力提高社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扎实推动“一谷三区”和谐社区建设实现新跨越。